眼鏡店也將持證上崗 配鏡致傷將追究廠商責任 (2005-04-29)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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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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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再配眼鏡時需要看清店內有無配鏡許可證。日前,北京近50家眼鏡生產廠商聚集在北京市名鏡苑眼鏡店學習了《眼鏡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所有關人士說,眼鏡生產企業將首次實施全國范圍內認證工程。目前北京市一些眼鏡店驗光配鏡還存在不規范的問題,隨著配鏡認證的實施,今后不合格眼鏡造成人身傷害,廠商都應該承擔民事或行政責任。
據北京市質量監督所介紹,北京市目前有1000多家眼鏡廠商和眼鏡店有能力進行驗光配鏡,除了隱形眼鏡外,包括太陽鏡、護目鏡等所有眼鏡產品都將納入發證范圍。目前配鏡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驗光配鏡設備精細程度達不到要求和驗光人員無證上崗。北京市的眼鏡生產認證預計在年底進行,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加工、生產和銷售眼鏡產品。
此外還規定,對于一些可以進行驗光的醫院,配鏡時不得委托無證加工企業,否則將被追究一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