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餐飲計量規范》出臺 消費點菜有據可依 (2005-06-02)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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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出臺了旨在規范餐飲計量的地方標準??《餐飲計量規范》,從9月1日起該標準將首批適用于所有星級酒店和營業面積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餐飲場所、飲食品外賣部。
按照傳統慣例,消費者在餐飲場所消費,通常是以飯桌標準,大中小份等含糊單位進行點菜,至于菜量的精確計量根本無從討說法,像螃蟹稱重時將捆扎繩等包裝材料重量計算在內,海鮮計量 “拖泥帶水”等現象更是屢見不鮮,此類將負擔加在消費者的頭上的矛盾和糾紛越來越突出。
為了規范餐飲服務場所的計量管理,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餐飲計量規范》中作出了明確規定,餐飲主料為菜點中占價格或份量主要成分的部分,生料指未經烹飪加工的主料;在餐飲場所提供的菜單上,標注大、中、小例(份)的,應同時標注凈含量;熱菜應標明主要生料的凈含量,冷菜應標明主要熟料的凈含量;酒類、飲料應標明每份的凈含量。
按量值結算的生料、飲料和其他食品應當使用計量器具測量量值,其量值偏差應不超過規定的使用的計量器具極限誤差,其中,具體價格在每千克100元及以下、100元以上的活禽、活魚、水發物,計量器具負偏差分別不得超過10克、5克,不得估量計費;餐飲場所現場稱量的酒類、飲料應配備符合國家計量規定的量杯;計量水產品應扣除其皮重,并使用濾水網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