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嚴查質監人員私自執法行為 (2005-06-07)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
瀏覽:1489
6月2日,南昌市質監局針對群眾反映較多的多頭執法、重復檢查的問題,出臺5條硬性措施,嚴禁質監人員私自執法,辦人情案。
據了解,這些硬性措施包括南昌市質監局機關處室不得直接開展行政執法工作;除食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及假冒偽劣產品外,質監部門對企業一般產品質量問題原則上以幫扶為主,督促企業按期進行整改,除屢教不改的,處罰一年內不得超過2次。同時,南昌市質監局對質監執法人員外出執法檢查執行報批制度,嚴禁質監人員私自執法,執人情法,辦人情案,并定期對上報的案件進行回訪、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