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實施計量檢定告知 強化計量監管 (2005-09-12)
發布時間:2007-12-04
作者:
來源:吳正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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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27日,受深圳市質監局委托,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會同南山質監分局對該區拒絕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的3家地秤經營者、6家酒樓下發了《質量技術監督計量檢定告知書》,要求其必須在接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申請檢定,逾期將依法予以查處或公告。
根據我國《計量法》、《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方面列入國家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目錄內的計量器具必須依法實施強制檢定。但由于部分計量器具使用者出于各種目的和原因,長期不接受強制檢定,直接影響市場經濟秩序的公平、公正,消費者利益得不到保障。為加強計量器具的監管工作,市質監局經調研,決定授權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采用發送《質量技術監督計量檢定告知書》的形式,對不接受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使用者實行告知,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強檢的計量器具使用者依法查處并上黑名單,在媒體予以公布。
《質量技術監督計量檢定告知書》的實施,是深圳市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監管方式的創新,這將進一步提高我市計量器具強檢的有效性和覆蓋率。按照市質監局的要求,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將對醫療機構、制藥企業,眼鏡、金銀珠寶生產、銷售企業,酒樓、集市、物流等未接受強檢的計量器具使用者發放《質量技術監督計量檢定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