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質檢所出臺“能力驗證(比對)考核辦法”(2005-11-16)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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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所出臺"能力驗證(比對)考核辦法",其"辦法"從驗證工作的組織管理與協調、人員安排、相關資源的落實作了相應的規定,并制定了獎懲措施。
"能力驗證"在我所《質量手冊》上也有規定:為確保檢測結果的有效性,必須采取監控措施,而參加實驗室之間比對或能力驗證是監控方法之一。質量體系要不斷維護維持,確保健康運行,而比對就是幫助我們維持質量體系。通過比對可以對實驗室自身檢驗工作質量及能力作出評價,從而增強工作信心,同時可以發現實驗室在檢測中可能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方法和預防措施,消除潛在不合格。另外還可以確定新檢測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比性,增強客戶對實驗室所出具的檢測數據的信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