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級以下質監機構不得亂發榮譽牌匾 (2006-03-08)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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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南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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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全省質監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會議上重申,各級質監機構一律不準亂發牌匾,亂評名牌。據悉,至2005年,省質監局已經在全系統收繳了各類不規范牌匾1551塊。
省質監局要求,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層層下達罰款指標,嚴禁違反規定亂收費和搞變相強制性的有償服務。除經總局和省質監局批準,各級質監機構一律不準向企業發放任何牌匾。經批準發放的牌匾一律不準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評選名牌產品要嚴格執行“十嚴禁”;免檢產品的評選也必須堅持做到不收費,不搞暗箱操作,不搞終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