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液化氣“退殘”新規定精確到100g(2006-03-31)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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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開始,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出臺了新的《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民用計劃內15公斤規格瓶裝液化石油氣退殘管理辦法》,用戶到液化氣站換氣時,如果空瓶內的殘液超過0.1公斤,就可以要求液化氣站辦理退殘費。
但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大部分居民并不習慣稱量空瓶,更不知道退殘新規定為何物,而液化氣換氣站的秤也僅僅只能精確到0.2公斤。
■退殘計量精確到0.1公斤
記者在新的《退殘辦法》中看到,根據國家標準,充其量15公斤規格瓶裝液化氣的空瓶法定重量為16公斤,也就是說空瓶超過16公斤,百姓就可以辦理退殘費,平價用戶的退殘費是2.76元/公斤。
在附帶的“價目表”中,最小的計量單位已經精確到了0.1公斤,如果殘留量達到0.1公斤將退0.28元;0.2公斤將退0.55元;0.3公斤將退0.83元;1公斤將退2.76元;直到4公斤退11.01元。
液化氣公司銷售分公司的冼經理告訴記者,按過去的規定,空瓶重量超過16.5公斤時,換氣站才進行退費,新規定把退費計量精確到了0.1公斤,就是超過0.1公斤,換氣站也應該退費。
■新規出臺緣于一起用戶投訴
退殘辦法為何有了新規?記者了解到,它的出臺還是緣于一起用戶投訴。今年1月24日,宣武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接到了居民馮先生的投訴。馮先生認為液化石油氣銷售公司規定退殘標準為17公斤以上起退并不合理,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
馮先生告訴記者,他是瓶裝液化氣的老用戶,每次換氣總發現罐內的殘留量不少,即使是空罐提起來也不輕,有時他去稱重發現規定為16公斤自重的鋼瓶,殘留量卻按照16.5公斤或者17公斤開始計算,就會有0.4公斤不被計算在內,馮先生是個愛較真的人,他就想問問這0.4公斤的殘留該怎么退。
接到投訴后,質監部門到多家液化石油氣供應站調查核實,在了解掌握了大量依據的基礎上,與北京市液化石油氣銷售公司進行溝通,液化氣公司在本月推出了新辦法。
■換氣站的秤最小計量單位只能精確到0.2公斤
記者來到了位于張自忠路附近的人民大學換氣站,發現雖然換氣站內擺放著一臺鐵秤,但絡繹而來的換氣市民卻鮮有要求稱量空瓶的。
退殘新規沒有在媒體上進行過公開報道,記者在換氣站也沒有看到有關新《退殘規定》的公告。記者詢問了幾個前來換氣的市民,大多數人表示并不知道還有“退殘”這么一回事,沒有一個人知道退殘已經精確到0.1公斤。更奇怪的是,記者詢問換氣站的一名50多歲的換氣員,換氣員告訴記者超過17公斤才進行退殘。
讓記者最困惑的是,換氣站的秤最小計量單位只能精確到0.2公斤,不知道這樣的秤怎么對0.1公斤的殘留進行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