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歐盟委員會發布委員會決議草案,修訂關于體外診斷用醫療器械通用技術規范的委員會決議2/364/EC。
修正和更新了許多科學和技術參考資料。
??改進了‘快速測試’的定義,并且包括了‘堅固耐用’、‘整個系統故障率’、‘確認試驗’、‘病毒類型試驗’、‘血清轉化人體免疫缺損病毒試樣’,以及‘早期血清轉化人體免疫缺損病毒試樣’的定義;
??闡明了人體免疫缺損病毒篩選試驗的要求;
??增加了人體免疫缺損病毒抗體/抗原組合試驗的要求;
??進一步規范了某些試驗的試樣要求(例如丙型肝炎病毒(HCV))。
體外診斷試劑,包括可單獨使用或與儀器、器具、設備或系統組合使用,在疾病的預防、診斷、治療監測、預后觀察、健康狀態評價以及遺傳性疾病的預測過程中,用于對人體樣本(各種體液、細胞、組織樣本等)進行體外檢測的試劑、試劑盒、校準品(物)、質控品(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