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認監委對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授權 (2006-07-14)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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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監委日前下發通知,對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授權。
國家認監委批準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在授權的檢驗產品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業務,業務工作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的監督和指導。檢測報告允許使用“CMA”標志。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法律責任由丹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承擔。主要檢驗產品為眼鏡,授權證書編號為:(2006)國認監認字(302)號。
國家認監委要求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應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和技術能力,保證出具的檢驗數據公正、科學、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