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國之聲”網站報道,歐盟委員會做出決定,從2011年12月7日起,歐盟范圍內所有機場可以正式啟用人體掃描儀。
2009年12月,一名23歲的尼日利亞人企圖在一架從阿姆斯特丹飛往底特律的飛機上,引爆一枚炸彈。他偷偷將可以爆炸的物品帶到飛機上。因為其它乘客的警覺以及機組人員的勇敢,他的襲擊企圖未能得逞。這件事發生后,多國開始重新考慮使用人體掃描儀的可能。
據悉,這種掃描儀是一種小型雷達裝置,它發射信號并接收返回的信號。根據它取得的數值在安檢員的電腦屏幕上形成圖像,借助屏幕圖像可以看到,接受檢查的人是否攜帶了危險物品。
這一技術的優越性顯而易見。同只能辨別金屬類的檢查儀相比,人體掃描儀可以辨別液體、粉末以及陶制刀具,這些物品也可能是潛在的危險物品。
之前,人們已進行了多方測試。飛行乘客在安檢時,走進一個公用電話亭大小的掃描室,分開兩腿,兩臂向上伸展。一臺裝有傳感器的儀器圍繞乘客身體轉一圈,接收毫米波,然后使其成像。
然而,這一新技術也有它的缺陷。因使用的儀器不同,掃描身體后形成圖像的清晰度也不同。有的機器顯示的是象征性的人型圖,上面有顏色的斑點或者區域可能是危險器械;有的機器則顯現真實人體圖。真實顯現身體的儀器,曾招致乘客以及政界的抗議,它也很快便得名"裸體掃描儀"。
歐盟現在決定該儀器可以使用,但必須在遵守嚴格規定的條件下。歐盟的顧慮同“裸體掃描儀”有關。歐盟的規定包括,安檢時形成的圖像不得儲存;分析圖像必須在另外房間進行;圖像分析員不能同被檢查的乘客有直接聯絡。此外,乘客有權拒絕接受人體掃描,他們有權要求使用傳統檢查儀器。歐盟委員會還作出決定,全面禁止使用倫琴射線技術的掃描儀。
歐盟規定,已被更名為“安全掃描儀”的機器不能對人體造成任何傷害。不過,在這一問題上,科學家還沒有提供最終答案。
欄目導航
內容推薦
更多>2020-03-20
2019-06-05
2019-03-05
2018-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