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男子不想交電費,便想方設法偷竊電能。近日,鄂州警方聯合供電部門開展反竊電行動,依法將該違法竊電男子行政拘留,并促其補繳全部拖欠電費1000余元。
11月30日下午,鄂州市公安局梁子湖分局太和派出所聯合太和供電所開展反竊電行動,發現轄區有居民未經電表私自接線入戶。
經技術人員鑒定發現,住戶鄧某以不交電費為目的,繞越法定用電計量裝置,直接甩表引線用于家用電器的用電。
“平時家里電器電費開支大,幾個月前我動起歪腦筋,繞越法定用電計量裝置,私自接電用于家用電器的用電。”經訊問,鄧某對其盜竊用電行為供認不諱。
經初步計量,鄧某竊電金額為1000余元。目前,鄧某因涉嫌竊電被依法行政拘留,其所欠電費已全部補繳。
結合以往案例,民警發現,除了私自繞越法定用電計量裝置接線外,經常有居民會請改裝電表的違法人員幫忙竊電,以往抓捕行動中,警方從嫌疑人挎包中查獲大量的作案工具,包括U型管、導線、電筆、封印等。
“查處的難度不在于技術,而在于人力成本。基本上,只要稽查人員上門檢查,都能查得到。”供電公司工作人員向民警介紹,許多群眾知道竊電有可能換來官司,但其明白供電部門無法抽調出太多人手,去查處竊電現象。
民警提醒:為有效遏制竊電現象,群眾發現有竊電行為的,應立即向電力部門舉報。在技術防范措施上,電力部門也要加大投入,積極開展計量裝置防竊電技術的研究與應用,逐步從技術手段上增強防竊電能力。此外,電力部門利用外部有效資源,建立健全多方聯動機制,進行綜合治理。把竊電等不良信用信息錄入征信系統,用戶的竊電行為將對其企業經營和個人經濟社會活動產生消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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