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消息,近日北京市延慶區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出京(延)質監當罰字[2017]特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北京晨光燃氣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相關條例,被罰款200元。
京(延)質監當罰字[2017]特1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北京晨光燃氣有限公司天然氣分公司使用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的計量器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北京市延慶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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