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鄂爾多斯市質監局轉發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關于組織開展環境監測計量器具專項計量監督抽查的通知》(鄂質監計函﹝2018﹞31號)精神,加強重點領域民生計量監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好環境監測計量器具,發揮環境監測計量器具在保障節能減排、環境整治中的有效作用和數據質量,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環境監測機構和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計量器具監督檢查活動,旨在確保環境監測數據準確可靠。
此次檢查的重點是,監測機構所配備的計量器具是否滿足環境監測的需要、是否依法申請了強制檢定,檢定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存在未經檢定、檢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繼續使用現象,是否建立相應的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報廢制度、更新和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配備了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等。
截至目前,共檢查環境監測機構1家、機動車尾氣檢測機構1家、計量器具50臺件。檢查結果顯示,各檢測機構均建立了相應的計量器具周期檢定制度、報廢制度、更新制度和不定期自查制度,并配備了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大多數企業依法申請周期檢定,具有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