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發布關于北京魚樂通圈通商貿店使用的屬于強制范圍的電子秤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處罰名稱 |
北京魚樂通圈通商貿店使用的屬于強制范圍的電子秤未按規定申請檢定案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京(昌)質監當罰字〔2019〕18號 |
處罰事由 |
使用的屬于強制范圍的電子秤未按規定申請檢定 |
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 |
處罰類別1 |
罰款 |
處罰類別2 |
|
行政相對人名稱 |
北京魚樂通圈通商貿店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2110114MA019ARY4N |
組織機構代碼 |
MA019ARY4 |
工商登記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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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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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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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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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結果 |
處以罰款伍拾元; |
處罰決定日期 |
2019-09-17 |
處罰機構 |
北京市昌平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
當前狀態 |
正常 |
地方編碼 |
110000 |
公示日期 |
2019-09-18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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