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開展技術機構計量認證監督評審工作 (2005-03-23)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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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使質檢技術機構不斷提高檢測能力,持續保持獲證時的管理水平,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根據《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利用10個月的時間,組織對全省219家已獲得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合格證書的質檢技術機構進行計量認證監督評審工作。
這次列入2005年監督評審計劃的219家質檢技術機構涵蓋了建工、環保、衛生、交通、農業、醫藥、質監等行業。監督評審時間安排從3月份開始,12月份結束。監督評審工作由省質監局和所在市質監局組織實施。各組織單位要根據被評審單位的產品及專業特點,組織具備評審員資格的人員組成評審組,必要時選配技術專家,以滿足被評審單位的需要。監督評審主要按照《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管理辦法》規定的內容,依據規范的評審程序,采取聽、查、看、考、問等形式,對實驗室質量體系的運行情況實施監督。重點包括上次評審不合格項整改后的運行情況;內審和管理評審的實施情況;重點設備的運行檢查情況以及人員、設施和環境、檢驗方法和檢驗報告的管理情況等。
計量認證監督評審是一項技術性較強的行政管理工作,也是促使質檢機構規范運作,有效提高檢驗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各組織單位要組織評審人員提前準備,全面把握所依據《評審準則》的內容和要求,嚴格按照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實施現場監督評審,評審時間一般控制在兩天之內。杜絕評審過程中出現走過場,程序不履行、工作不到位、記錄不齊全、監督無效果等問題的發生。評審組要嚴格遵守《全國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人員職業道德規范》,不準收受勞務費和禮品禮金等,以確保監督評審工作的公正性。一旦發現違規現象,省局將嚴肅處理;各被評審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評審細則》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認真組織人員做好監督評審的準備工作。對無故拒絕或阻撓監督評審的技術機構,省局將予以通報,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依法吊銷該單位的計量認證合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