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分局做好眼鏡生產許可證取證工作 (2005-04-22)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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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4月,國家質檢總局下發了《關于眼鏡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眼鏡產品實施生產許可證管理。臨淄質監分局高度重視,積極準備眼鏡生產許可證發放的相關工作。一是在《眼鏡產品生產許可證換(發)實施細則》下發后,及時組織了學習宣貫會,向全區近30家眼鏡生產企業和眼鏡店介紹了取證的要求和相關準備工作。二是為申辦企業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指導督促企業盡快完善取證條件,積極申報生產許可證。在當地龍頭企業的帶動下,逐步拉開眼鏡生產和經銷企業(店)申報許可證的序幕。至今已有近20余家眼鏡企業完成了材料的準備工作,約占全區眼鏡企業的60%。三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為符合條件的企業開辟“直通車”,本著職責范圍內的事立即辦,政策允許的事承諾辦,管理權限外的事協調辦的原則,當好企業的“導航燈”,為眼鏡行業的進一步做強做大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目前,臨淄區眼鏡行業的取證進展情況,在政府監管、行業引導、企業自律三駕馬車并駕齊驅下,總體上看比較順利。這對眼鏡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引導產品結構的調整都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