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淄區建立農貿市場計量長效管理機制 (2005-04-22)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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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城鄉集貿市場計量監督管理,維護集貿市場經營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臨淄質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集貿市場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等規定,針對集貿市場法制意識較差、攤主流動性大的特點,協調市場主辦等部門,按照“誰主辦誰負責”,明確各自職責,建立起標本兼治的計量長效管理機制。
一是集市主辦者積極宣傳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配備專(兼)職計量管理人員;對集市強檢計量器具登記造冊;禁止使用淘汰的計量器具;在集市設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配合計量管理部門,做好定量包裝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計量監督管理工作。
二是經營者定期檢定所使用的計量器具;不準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現場交易時,應當明示計量單位、計量過程和計量器具顯示的量值;銷售定量包裝商品應當符合《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規定》的規定。
三是計量管理部門積極宣傳計量法律、法規,對集市主辦者、計量管理人員進行更新培訓;督促集市主辦者按照計量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的要求,做好集市的計量管理工作;對集市的計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計量管理和計量行為,進行計量監督和執法檢查;受理計量糾紛,負責計量調解和仲裁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