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擬廢止308項國家標準 (2005-09-12)
發布時間: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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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國家標準委獲悉,繼第一批擬廢止國家標準的公示結束后,國家標準委日前再次發出公告,從即日起開始對擬廢止的6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和244項推薦性國家標準進行公示。此次公示截止時間為2005年9月15日,任何機構或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限內在“國家標準清理結果公示系統一”向國家標準委提出。
據介紹,為解決我國國家標準總體技術水平偏低、結構不盡合理等問題,盡快建立科學合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國家標準體系,國家標準委于2004年3月開始對現行國家標準和計劃項目進行全面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經進入最后階段,為保證清理結果的公正性和準確性,國家標準委決定對擬廢止的國家標準進行公示,面向全社會廣泛征求意見,第一批擬廢止國家標準的公示已經結束。第二批擬廢止的國家標準目錄可在國家標準委網站(www.sac.gov.cn)上的“國家標準清理結果公示系統竹中查詢”,也可以用以下網址直接進入“國家標準清理結果公示系統”:http://218.106Q 175.201dbSAC/index.jsp